關於公布青岛康原药业有限公司 實施清潔生產審核企業相關信息的公告-青岛康原药业有限公司

企業新聞

關於公布青岛康原药业有限公司 實施清潔生產審核企業相關信息的公告

 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》、《清潔生產審核辦法》、《山東省清潔生產審核實施細則》、《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於下達2021年度山東省實施強製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的通知》(魯環字〔2021〕75號)等文件相關規定和要求,青岛康原药业有限公司於2021年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,現將公司相關信息公布如下:

  1、企業名稱:青岛康原药业有限公司

  2、法人代表:李菲菲

  3、企業所在地址:青島市膠州市營海工業園

  4、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稱、數量、用途:

有毒有害原料名稱

2020年用量t/a

用途

氫氧化鈉

0.3955

調pH

鹽酸

0.708

調pH

氨水

11.81

調pH

醋酸

10.625

調pH

磷酸

0.012

調pH

五氧化二磷

0.188

幹燥劑

  5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名稱、濃度、數量:

類別

有毒有害物名稱

排放濃度

2020年排放量

kg/a

有機廢氣

VOCs

0.77 mg/m3

6.8992

  6、危險廢物的產生和處置情況:

序號

危廢名稱

類別

2020年產生量(t/a

處置方式

1

樹脂

HW13

900-015-13

0.8

委托山東中再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處置

2

實驗室廢液

HW49

900-047-49

0.05

3

乙醇提取廢液

HW06

900-402-06

1.5

  7、依法落實環境風險防控措施情況:

  公司於2021年6月修訂並發布了《青岛康原药业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》,通過專家評審並報送至青島市生態環境局膠州分局備案。公司各項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均合理有效,近幾年未發生突發環境汙染事件。

  青岛康原药业有限公司

 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